各有关单位、有关工作组成员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[2021]26号)的部署,商业科技质量中心着眼服务国家科技创新总体部署,服务科技成果评价、推广转化、产业化和商业化的需要,根据《商业科技质量中心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》的要求和中心业务职能,与有关单位建立联席工作机制,并于2022年8月成立商业科技质量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组。为进一步提升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影响力,推动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与业务拓展,经协商,拟增补如下单位为副组长单位:
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软件应用与服务研究中心
北京城市发展研究院
国科华翰集团有限公司
北京阔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青岛九呈科技有限公司
特此通知。
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